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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学年度孔子学院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
2020-07-13 14:30  

 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相关通知,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已正式启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时间

即日起至7月17日(周五)中午12:00止。

二、沈阳建筑大学合建孔子学院岗位需求

孔子学院

学历

语种

人数

赴任时间

任期

特来西瓦尼亚大学孔子学院

硕士(含以上)

英语、罗马尼亚语

2

2020年8月起(具体时间另通知)

2年

其他岗位请查阅附件1,教师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填报岗位。

具体赴任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孔院需求进行调整。

三、派出身份

派出身份分为骨干教师和非骨干教师,骨干教师派出时无须参加“中心”组织的选拔考试,只须参加外方复试。

四、人员条件

    1. 热爱国际中文教育,遵纪守法,为人师表、爱岗敬业、诚信友善、有团队合作精神。

    2. 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(国内或国外)的国内高等院校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。

    3.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汉语国际教育、中文、外语、教育、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。志愿者须获得硕士(含)以上学历。

    4. 年龄一般在55周岁(含)以下,身心健康。俄、法、德、西、阿拉伯等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(含)以下。

    5.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和跨文化交际能力。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、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
    6.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(含)以上水平,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。

    7. 持有《国际汉语教师证书》。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,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。

    8. 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。

五、申报工作程序

(一)申报材料

1. 申请人(含中方合作院校推荐的骨干教师和非骨干教师)登录http://kzxyshizi.hanban.org进行网上注册、填写后,下载打印纸质表格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》(附件3)一式三份,由所在部门领导在申请表“单位审核意见”栏内签署意见,并在签署意见右下角的空白处签名,“单位(校级)负责人签字”及“单位盖章”处不签字、不盖章。(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不予受理)

2. 学历学位证书、普通话证书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(需同时提供证书原件供查验。普通话或外语已达标但证书未出的,需提供成绩查询网站及成绩截图)。

3. 推荐信一式三份。由所在部门出具(需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盖章,同时需提交推荐信的word版本),主要对其师德师风、教学能力、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。

4. 为保证孔子学院的延续性发展,学校将建立骨干教师人才库,有意申请者请填写《孔子学院骨干教师备案表》(附件4)。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处邮箱wbsjzu@163.com,纸质版一式两份,由所在部门领导在备案表“单位审核意见”栏内签署意见,并在签署意见右下角的空白处签名,“单位(校级)负责人签字”及“单位盖章”处不签字、不盖章

请于2020年7月17日中午12:00前,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机关楼207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六、选拔考试

学校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交教育厅后,由教育厅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择优推荐给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,“中心”将安排除孔子学院骨干教师外的所有公派出国教师推荐人选参加“中心”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。考试为面试,主要考察专业知识、教学技能、跨文化能力、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。具体选拔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。

七、录取工作

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择优录取。其中,孔子学院骨干教师免试录取。中方合作院校推荐的其他非骨干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
骨干教师和通过选拔考试的其他教师,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择优推荐外方复试。通过外方复试的人员由“中心”发录取派出和同意资助派出公函至学校。所有教师赴任前须参加“中心”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,并培训合格。

八、派出待遇

教师待遇根据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》(财教〔2011〕194号)和沈阳建筑大学人事处相关规定执行。

人:王红伟

联系电话:24692693/13840572808

  箱:wbsjzu@163.com

附件:1.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需求表

2.2020年孔子学院(课堂)中方教师岗位需求表

3.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

4.《孔子学院骨干教师备案表》


附件【附件1: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需求表.pdf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2:2020年孔子学院(课堂)中方教师岗位需求表.pdf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3: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.doc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4:孔子学院骨干教师备案表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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